BT169 《甲骨文》 规格:100x50CM 每套2幅
甲骨文,是商代(西元前1400)的文字。這些文字因為刻在獸骨或龜甲上,故名甲骨文。文字是以契刀刻劃的,故又名"契文""契刻"。文字的內容,除極少數屬於記事外,大部分是屬於當時王公問卜的記載,故又稱"卜辭"或"占卜文字"。此外,因甲骨文字出土的地方在河南省安陽縣(原是殷代故都),所以又稱為"殷墟文字"。嚴格地講,只有到了甲骨文,才稱得上是書法。因為甲骨文已具備了中國書法的三個基本要素:用筆,結字,章法。而此前的圖畫符號並不全有這三種要素。 甲骨文的最早發現時間應該是在清末光緒二十五年以前。在河南省安陽縣小屯村的洹河南岸田莊。村人于耕種時,在土層中掘出一些龜甲獸骨碎片,其中大部刻有深奧難辨的文句。當時,村人當作龍骨轉售給藥店為藥村。直至光緒二十五年(1899),被考古學家王懿榮發現,肯定了它具有珍貴的研究價值,轟動了學術界。複經劉鶚、孫詒讓、羅振玉、王國維、葉玉森諸家的先後搜集考究,其中羅振玉更是瘁盡全力以為提倡,始奠定了“甲骨學”的地位。 甲骨學的著述,最早見於劉鶚的《鐵雲藏龜》,清光緒二十九年(1902)出版,續有孫詒讓的《契文舉例》、羅振玉的《商蔔文字考》、《殷墟書契考釋》、《待問編》。商承祚的《殷墟文字類纂》、王國維的《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》及《續考》、王襄的《室殷契類纂》、葉玉森的《殷契鉤沉》、《說契》、《研契譚枝》、朱芳圃的《甲骨文字編》、孫海波的《甲骨文編》、董作賓的《甲骨文斷代研究例》、《甲骨文字集釋》、金恒祥的《續甲骨文編》、嚴一萍的《殷商編》、《甲骨文斷代研究新例》、繞宗頤的《甲骨文續編》、《殷墟文字甲乙編》。還有歐美傳教士及日本學者等,亦先後於1928年中央研究院繼續發掘時,在我國搜購甲骨甚豐,並多有專著發表。 近三十年來,對甲骨學最有貢獻的,當推董作賓先生。董氏曾親自參與發掘甲骨出土工作,他據殷代卜辭,將過去甲骨學的研究階段,分成前後兩個時期,前期從光緒二十五年(1899),到民國十六年(1927),共為二十八年,後期自民國十七年(1928),到民國三十八年(1949),共二十二年。 甲骨文字大體上有契刻體與筆寫體兩種書體,文字風格衍變可以說是由契刻體向筆寫體方面發展的。董作賓據殷代卜辭,把占卜人群,分為五個時期。以甲骨文字變化,書體變遷,追溯時代,以十幹十二支常用字為例,闡明其字形。自第一期到第五期的變化過程中,發現了各期甲骨文書寫風格不同,各有其特徵。
第一期(武丁時)的書法風格,宏放雄偉,以甲骨大版大字為代表作。此類大字是用大力刻鑿而成的,筆劃粗壯,並填有朱墨(朱砂、墨)。其中也有工整秀麗的小字,極為精彩。這些都是承受中興英主武丁時代風格,其氣魄之宏放,技術的熟練,頗為驚人。其書家有韋、永、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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